各旗縣市檔案局:
錫盟地區從2009年開始實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以來,截止至2012年9月,全盟林改工作已近尾聲,發證工作已經完成,共發證18.6萬本,涉及發證面積4993.3萬畝,為任務的100%,已順利通過自治區抽查驗收。
2013年,根據自治區林業廳、檔案局的要求,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林權制度改革檔案建設年活動。本次活動的宗旨為:本著對國家、對農牧民負責的態度,全面細致做好林改檔案的復核審查,整理、歸檔、保管,以及檔案的移交工作。重點是做好原始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,確保檔案的完整、齊全,屆時,自治區林業廳、檔案局將抽查部分旗縣林改檔案工作情況。
各旗縣市檔案局要依據國家林業局、檔案局林策發<2007>61號文件《關于加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工作的意見》和內蒙古自治區檔案局、林業廳內檔聯發<2009>第2號文件《關于印發<內蒙古自治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管理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的要求,積極配合當地林業部門,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,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林權改革檔案工作的監督和指導,主動為林權改革檔案工作提供業務咨詢和技術服務,對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,切實提高檔案工作管理水平,確保林權改革檔案管理工作質量。
錫盟檔案局
2013年4月11日
抄報:盟林業局林改辦